福州市中招辦關于做好2024年福州市優(yōu)質普高定向生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10 15:13 來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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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qū)教育局、高新區(qū)教衛(wèi)局,省、市屬學校

根據2024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福州市優(yōu)質普高定向生資格認定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向生資格認定

1.定向生資格:戶籍在本地(截至20244月26日),七年級至九年級三個學年學習和學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學校的初中應屆畢業(yè)生(具體時間為:20221月1日至中考結束)。

本地對福州市區(qū)的學生指六城區(qū)(鼓樓區(qū)、臺江區(qū)、倉山區(qū)、晉安區(qū)、馬尾區(qū)、長樂區(qū)),對六縣(市)的學生分別指福清、閩侯(含高新區(qū))、連江、閩清、羅源、永泰等六個不同區(qū)域。

2.定向生名單公示:符合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必須在官網(官微)、學校和班級內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學生姓名、性別、戶籍地、班級、座號、三年學習和學籍是否在本校、是否具有定向生資格等內容,參考格式如下:

序號

姓名

性別

戶籍地

班級

座號

三年學習和學籍是否在本校

是否具有定向生資格

1

*三

/女

福州

鼓樓

初三1班

12

省、市屬學校在校園官網(官微),縣(市)區(qū)屬學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官網上公示相關內容,并做好學生信息的脫敏處理(不顯示學生全名)。

示時間為5月1416,公示無誤后,于61日前將有法人代表簽字的信息上傳至福州市中招系統(tǒng)作為投檔錄取依據。省、市屬學校及各縣(市)區(qū)教育部門公示鏈接請發(fā)至郵箱:fzgzxkc@126.com。

二、定向生指標分配

1.定向生指標: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區(qū)、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學、福州八中、福建師大附中、福州高級中學、長樂一中吳航校區(qū)等9所優(yōu)質普高學校按當年向福州市區(qū)招收普高普通班計劃總數的60%作為市區(qū)定向生指標。

福州屏東中學、福州第十八中學、福州外國語學校、福州市馬尾第一中學(原福建師大第二附屬中學)等4所一級達標學校按當年向福州市區(qū)招收普高普通班計劃總數的30%作為市區(qū)定向生指標。

各縣(市)定向生指標比例參照執(zhí)行,定向生指標今后逐年加大比例,具體以當年中招細則為準。

2.定向生分配:定向生指標將根據參加八年級小中考(地理、生物)人數,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長樂一中吳航校區(qū)定向生指標60人分配給五城區(qū),其余分配給長樂區(qū);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區(qū)、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學、福州八中、福建師大附中、福州高級中學等8所學校(老八所)定向生指標共60人分配給長樂區(qū),其余的指標分配給五城區(qū)。報考人數在300人以上的長樂初中校每校不超過2人,300人以下的每校不超過1人。優(yōu)質普高招收定向生的具體指標分解另文通知。

3.隨遷子女(非本地戶籍的國內考生)

隨遷子女因戶籍不在本地,無定向生資格,與本地學生一樣可報考面向本地招生的各級各類學校。但學籍在六城區(qū)未滿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中考結束)的隨遷子女,不能報考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區(qū)、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學、福州八中、福建師大附中、福州高級中學等8所學校。

4.福州大學城在職在編教職工子女

在閩侯上街實驗學校(福州大學附屬實驗學校)就讀(七年級至九年級三個學年學習和學籍均在該校)的大學城高校在職在編教職工子女,考生戶籍在市區(qū)、閩侯或高新區(qū)的,中考可報考福州市區(qū)所有普高(含綜合高中班)并享有市區(qū)定向生資格。除閩侯上街實驗學校外,其余在閩侯上街、高新區(qū)片區(qū)初中學校就讀的大學城高校在職在編教職工子女,考生戶籍在閩侯或高新區(qū)的,中考可報考福州一中、福建師大附中、福州三中濱海校區(qū)、清華大學附屬中學福州學校等四所市區(qū)普高學校??忌Y格由大學城管委會或有關部門審核,閩侯上街實驗學?;驅W籍所在校根據學生原始學籍檔案進行核對,經公示后匯總上報市中招辦,市區(qū)高中與閩侯高中不能同時兼報。

三、志愿設置和錄取辦法

在第一次統(tǒng)招生第一志愿最低投檔線下40分以內(今后逐年加大降分幅度,具體以當年中招細則為準),以初中學校為單位,按第一志愿1A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定向生(市區(qū)普高第一條投檔線上先投第一志愿1A和1B的統(tǒng)招生,第二、三、四志愿不投檔,輪轉結束再投1A的定向生)。定向生必須填報第一志愿1A才有效,定向生錄取只降低中考投檔的總分,對各學科的等級要求不變。

四、組織宣傳與管理工作

1.落實工作責任。學校應成立定向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定向生資格認定相關工作。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相關處室負責人、經辦人和班主任等為直接責任人,負責定向生的政策解讀、評定核查等工作。

2.做好宣傳解讀。學校須及時通過各類會議、校內宣傳欄、微信公眾號、家長群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解讀定向生政策和錄取辦法,做到應知盡知。

3.嚴肅紀律,加強監(jiān)督。學校定向生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負責,做到不錯不漏,對符合定向生資格的學生進行認定,并保存原始紙質材料備查。各校要在校內的醒目位置公布投訴電話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jiān)督。因弄虛作假取得定向生資格的學生,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定向生資格,若已經被優(yōu)質普高錄取入學的也必須堅決予以清退,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福州市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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