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省人才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工作規(guī)程》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10年5月,省公務員局等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了《福建人才限價商品住房銷售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限價房在取得房地產權屬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購買限價房取得產權滿5年后上市轉讓的,應按福州市人民政府的相關規(guī)定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2020年3月,我市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區(qū)住房保障體系實施方案(試行)》,明確安居型商品住房用于自住,自取得房屋權屬登記證書之日起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限價商品住房符合上市條件的,需繳納增值部分的50%的費用后轉為完全產權,增值部分測算方式為申請日的市場評估價與購房人初始購房價之間的差價。
為做好政策的銜接,規(guī)范省人才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工作流程,市房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合制定了《省人才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工作規(guī)程》。
二、主要內容
?。ㄒ唬┻m用范圍。使用于由省直有關部門組織建設、銷售的人才限價商品住房,中央、省里文件另有規(guī)定除外。
省直部門購買我市房源作人才限價商品住房的,如無特別約定,適用我市有關限價商品住房有關規(guī)定。
(二)上市交易條件。省人才限價商品住房取得房屋權屬登記證書滿5年的,可以申請上市交易,具體時間以不動產登記中心房屋權屬登記時間為準。
?。ㄈ┺k理程序。申請上市交易的,由房屋產權人向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辦事窗口提出書面申請。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經審核,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告知申請人并予以退件處理。符合上市條件的,由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按照“一套一辦、逐套評估”原則,委托評估機構對申請上市房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房屋產權人墊資。評估報告價值時點與實際上市交易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超過12個月未交易的,評估費用由房屋產權人自行承擔,如還需上市交易的,需重新評估。
?。ㄋ模┩恋厥找婵罾U納標準。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在獲取評估報告后3日內將申請上市房屋評估報告和原購房發(fā)票復印件等材料轉屬地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由屬地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以該房屋市場價值與該套限價商品房住房購買時總價(以購房發(fā)票為準)之間差價的50%,再扣除由房屋產權人墊付的評估費用后,計算應補繳的土地收益價款,并出具繳款憑證交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